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及学校《关于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》要求(见word附件),现就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落实:
一、自查范围
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立项、在研及已结题的全部横向科研项目开展自查(见excel附件)。
二、自查重点
围绕项目“立项—执行—结题—成果转化”全过程,重点排查虚设项目及体量虚增、经费使用不规范、项目执行与监管不到位、结余经费管理不规范、科研诚信与信息公开等五类问题,确保自查全面、真实(见PDF附件)。
三、材料报送
各单位提交《XX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》(按模板);
各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相关问题自查表》(见word附件)。
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(PDF盖章版+Word版及表格扫描件等)发送至科研处邮箱:976214528@qq.com
四、时间要求
请于2026年4月7日17:00前报送。
科研处
2026年3月30日